日本自费留学指南

申请资格

1.年满18岁以上。
2.在国内最少受过12年以上学校教育、持有高中(中专、职业学校等)毕业证书者。
3.无任何犯罪历史者。
4.在国内学过不少于150课时日语者(必须提供专业日本语学校学习证明书)。
5.持有「信男日语」各关系学校的日本语学习证明书者优先。

申请的程序和方法

1.申请者必须首先填写本事务所的“申请登记表”、并在正式提出申请时交纳报名费。

报名费一旦交纳、无论任何理由都不再退还,请慎重。

2.申请人报名后、可以领取到有关大学、日本语学校等希望留学机关的报名材料、并请按事务所的指示、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等准备工作。

3.请按以下“报名时所需提供的材料”、“留学费用负担者所需提供的材料”所示、进行材料的准备、并按指定时间寄达本事务所。

4.日本接收学校收到申请材料后将通过本事务所发给“入学合格书”。学生收到“入学合格书”后应按要求将学费通过中国银行直接打入日本学校。之后学校将通过本事务所发给“入学许可书”。同时学校将为申请者负责到入国管理局申报办理“在留资格认定书”(即反签证)。

5.“在留资格认定书”的申报办理大约需要3个月时间。当办好“在留资格认定书”后、申请人必须到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局(中心)申领护照、并到日本驻中国大使馆办理出国手续。

注意:万一日本政府不发给“在留资格认定书”时、申请人可以进行再申请或中止申请。再申请者原则上应再重新交纳报名费。对中止申请者、本事务所将退还已交学费。但要收取已发生的电邮等实际费用。

报名时所需提供的材料

1.本事务所所定申请登记表、日语学习成绩证明书
2.最终毕业学校的毕业证明书、最终毕业学校的成绩证明书原本及影印件各3张及毕业证书原本。
3.申请报名学校所定的报名表(志愿票)、调查表
4.申请报名学校所定的健康诊断书
5.彩色照片(4㎝×3㎝/10张)
6.校长推荐书、自己推荐书
7.身元保证书、经费支办誓约书
8.亲属关系公证书
9.其它日本方认为必要的资料。

注意:“健康诊断书”必须到各地公立医院进行诊断、并有医师署名。

留学费用负担者所需提供的材料(办理“在留资格认定书”用)

一.留学费用是由申请人本人负担时

1.由“中国银行”或“交通银行”出具的申请人本人的人民币或外币(美元或日元)存款证明书原本。(金额不少于300万日元或3万美元)

2.和1之存款证明书金额、号码相符合的外币定期存单的影印件。

3.申请人本人的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:

· 在职证明书(记载何时开始就职、职位等)、年收入证明书、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。
· 如果本人是个体经营者、则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、纳税关系材料等等。
· 如果本人是企业的副总经理以上职位者、必须提供该企业的营业执照等。

二.留学费用非申請人本人负担時(可以是父母兄弟等亲戚)

1.由“中国银行”或“交通银行”出具的留学费用负担者的人民币或外币(美元或日元)存款证明书原本。(金额不少于300万日元或3万美元)

2.和1之存款证明书金额、号码相符合的外币定期存单的影印件。

3.费用负担者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:

· 在职证明书(记载何时开始就职、职位等)、年收入证明书、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。
· 如果负担者是个体经营者、则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、纳税关系材料等等。
· 如果负担者是企业的副总经理以上职位者、必须提供该企业的营业执照等。

4.费用支办(付)书(日本入国管理局所定表)。 注:此经费支办书应写明留学费用和生活费的支付方法。

5.经费支办(付)者和留学申请人的“亲属关系公证书”。(注明申请人和负担者各自的住址和两者的关系)。

6.其它日本入国管理局认为必须提供的材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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